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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琼海市2025年夏秋季常年蔬菜 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07890/2025-00087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琼海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1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1日 主题词:


琼海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琼海市2025年夏秋季常年蔬菜

种植补贴实施方案通知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

《琼海市2025年夏秋季常年蔬菜种植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琼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5421    

(此件主动公开)

琼海市2025年夏秋季常年蔬菜

种植补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落实稳定菜价十项措施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41号)和《海南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总体推进方案》(琼稳价办〔201621号)要求,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及我市“菜篮子”稳价保供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推动落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通过政府补贴,调动各蔬菜种植基地生产积极性,促进我市夏秋季蔬菜正常生产,提高本地蔬菜生产供应能力和自给率,保障我市蔬菜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二、补贴范围及对象

(一)补贴范围及对象

按照先种后补的模式,重点对我市纳入常年蔬菜基地管理的基地(补贴面积不超过8034亩)在本地淡季(5-10月期间,分两季,即:5-7月为第一季,8-10月为第二季)种植常年蔬菜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散户种植户(含非本市户籍的外来种植户)进行补贴,常年蔬菜基地以外,种植面积连片10亩及以上,或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统一管理的散户种植规模达到10亩及以上的,经所在镇(区)核实,市农业农村局同意纳入常年蔬菜基地管理的也可列入补贴范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补贴

1.同年度内,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或者在部、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出现不合格的,以及拒不接受质量安全抽检的基地。违反有关肥料、农药使用管理规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的。

2.改变设施使用性质,或者存在其他违反耕地保护规定的。

3.已列入常年蔬菜基地管理范围,擅自改变种植非蔬菜作物的。

三、补贴品种

补贴的蔬菜种类为叶菜类、豆类、瓜类以及当地特色蔬菜等。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统筹安排,纳入年度预算中列支。

五、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400/(亩·季),按季进行补贴。5-7月份种植的常年蔬菜为第一季和8-10月份种植的常年蔬菜为第二季,按照400/亩进行补贴。

六、补贴申报事项

(一)申报程序

常年蔬菜生产基地种植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申请(填报附件1一式三份)→村(居)委会初审(负责人签字盖章)→属地镇(区)审核并公示7天(格式见附件3,可附简要图片佐证)→各镇(区)汇总补贴资金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附件3→资金下拨(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各镇报送补贴情况,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镇(区))→资金发放(镇(区)通过“社保卡”方式向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金)。

(二)申报材料

以常年蔬菜生产基地为单位,每月初将已种植的蔬菜品种种植情况,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在申报姓名处签名按手印。申报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合作社、农业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组织核查

村(居)委会负责对所辖生产基地上报情况进行初审,镇(区)对每个申报生产基地进行核查,一方面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持GPS测量设备逐户、逐地块对种植规定的蔬菜品种情况进行现场测量核实,另一方面要充分结合市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每周对常年蔬菜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抽检结果(监管记录表见附件2)进行对照核实。

(四)公示

在村委会、镇(区)公示栏和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资金发放

市农业农村局对各镇(区)批准上报的实际补贴金额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将资金指标下达给各镇(区),各镇(区)按照补贴发放程序,通过‘社保卡’方式向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金。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把蔬菜生产补贴作为“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真正让生产补贴落到实处,切实起到提高生产者积极性作用,保障夏秋季蔬菜生产,稳定市场供应。

(二)大力宣传。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文件、网络和电视等方式广泛宣传,让蔬菜种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公布常年蔬菜种植补贴信息,充分调动生产基地种植户的生产积极性,保证种植户在夏秋季的蔬菜生产常态化。

(三)落实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要落实好夏秋季常年蔬菜种植补贴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四)强化监管

1.坚持全程透明、公开原则,严格规范补贴申请发放程序,做好登记、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建存档等工作。各镇(区)于当年11月底将本年度夏秋季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书面报市农业农村局。

2.加强常年蔬菜基地的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要将享受补贴的蔬菜基地列入当地常年蔬菜基地管理范围,加强信息化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区)配合,掌握全市常年蔬菜基地新增核减信息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3.狠抓质量安全。要严格蔬菜田间监管,按照网格化要求,结合每月面积核查情况,加强常年蔬菜生产基地的实名抽检,确保上市蔬菜质量安全。

4.补贴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出现虚报冒领情况的,将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琼海市2025_____月常年蔬菜生产基地种植补贴申报审核表

         2.琼海市2025年常年蔬菜生产基地监管记录表

         3.琼海市2025_____月常年蔬菜生产基地种植补贴汇总表













附件:附表(参考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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